您如何處理拖欠 CRA 的欠款?
加拿大稅務局 (Canada Revenue Agency簡稱CRA) 對於追討欠稅有著巨大的權力, 它可以從您的工資中扣除欠稅、凍結您的銀行賬戶, CRA甚至可以扣押您的資產。
令欠款人情況雪上加霜,CRA不會與任何人進行債務協商,也不接納債務管理計劃,換句話說,您將無法減低欠款總額。而CRA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考慮豁免或減低利息或罰款。 就算您符合獲減輕利息或罰款的資格,申請減免的過程通常相當冗長和繁複,有些案例甚至需時長達兩年方可完成整個程序。
雖然CRA不會與任何人進行關於減低欠款的協商,也不接納債務管理計劃。然而,稅務債項卻可以包括於破產申請或債務重組這兩種法律程序內處理。
債務重組及稅務債項
通過債務重組,您向債權人提出會在一段指定時間內償還欠款的一部分。當您償清已協定的還款額並完成債務重組建議書的協定後,餘下的所有欠債將會一筆勾銷。
債務重組建議書只可由政府註冊信託師債務重組管理人呈交。管理人會仔細審視您的財政狀況,並確定出一個對您的債權人公平的提案,然後把這個提案呈交給您的所有債權人進行審閱。拖欠CRA的稅務債項亦可包括於債務重組建議書內。
個人破產及稅務債項
如果您選擇申請個人破產,您亦可以把拖欠CRA的稅務債項包括在內。與債務重組一樣,破產申請只可交託政府註冊信託師代為呈交。政府註冊信託師會仔細審視您的財政狀況,並就可選用的方案為您提供詳細資料,他更會檢視您的資產,以確保在您申請個人破產時可保留所有應獲豁免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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