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很多人在幾年前利率很低房價很高的情況下購買公寓樓花,萬一在交接和貸款上遇到大問題,不僅可能損失幾萬甚至幾十萬定金,還可能被視作 “毀約”,而被發展商告上法庭,並被要求賠償大筆毀約金。由於買家缺乏資金無力償還而慘變負債。 聯邦政府註冊信託師 Jane Woo 胡雪貞表示,債務重組可以是加拿大其中一個合法解決這些債務的途徑。 首先,是什麼因素造成這種負債現象:
- 在某些情況下,公寓價值下降超過 20%;
- 利率很高,購買這些公寓的買家無法獲得抵押貸款;
- 由於房價下跌,這些買家無法以購買時的價格轉售這些樓花;
- 一些買家購買了多個公寓或樓花,無法完成交易;
- 這些持有多個公寓或樓花的買家旨在快速轉手獲利,但現在找不到新買家。
加拿大各地都出現了很多樓花無法交接,買家損失大筆訂金和惹上官司的事情。
買家損失 $14 萬訂金,還被追討 $66萬
今年二月,多倫多一個開發商就起訴一名未能交接的買家,不但沒收 $14 萬押金,合同價 $71 萬的房子最後要求賠 $81 萬加元。
另外一個例子是,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的一份安省高等法院的索賠聲明中,開發商正在起訴一名樓花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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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Court Developments 開發商因 Mercer Street 55 號樓盤的一套公寓未能交接而起訴買家索賠 $66.6 萬元。”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這名買家於 2020 年 2 月 23 日簽署的買賣協議,購買多倫多市中心Mercer Street 55 號 3 樓一套單位,購買價格為 $715,990,買家已經繳納總計 $143,200 訂金,還剩 $572,790 需要繳納。
由於買方還考慮進行某些調整加上在單位轉讓日需支付的費用,導致該單位到期應付金額為 $616,226.53。開發商計劃於 2024 年 1 月 10 日交樓,已準備好並能夠按計劃完成交易。
但買方回應無法支付餘額,違反了合約,特別是 APS 第 4 頁的 (c) 條,按調整後的購買價格以完成交易。
於是,開發商將買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在索賠聲明中,開發商稱賣方不但有權保留買家的 $143,200 押金,還要買家因毀約賠償 $666,226.53 加元;
兩個數字加起來接近 81 萬加元,比合同價高出約 $10 萬。
新移民痛失 $8萬訂金,準備回流
以上不是唯一的例子,溫哥華 52 歲新移民 Sudip Sehgall 也遭遇了類似事情。
在 2021 年的時候,他買了一棟位於素里市的鎮屋樓花,當時給了 $81,990 加元的訂金。這是他第一套加拿大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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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來準備出售在家鄉的房屋來獲得融資完成這筆交易,但他沒能賣掉他的房子。
更糟糕的是,當他試圖尋找買家來接手這套樓花以獲得退款時,開發商扣下了他的 $8 萬訂金,並自行出售了這套鎮屋。
雖然合同中有一項條款允許 “轉讓 ”(assignment),但是開發商拒絕他自己轉手,並扣留了他的 $82,000 元訂金。
他說,“因為他們正在出售鄰近的開發項目,所以他們拒絕了”。
現在 Sehgall 已經考慮回流,因為他說 “我的加拿大夢已破碎。”
房地產律師 Kenneth Pazder 解釋說,樓花轉讓可能被視為競爭並將潛在買家從開發商正在出售的其他房產上轉移開。
樓花交接陷入困境越來越普遍
如今,加拿大有越來越多人面臨這種情況。
有房地產經紀和律師表示,這種違約潮的部分原因是高利率和公寓價值下降,許多買家因此失去了定金。
購買樓花房屋意味著支付定金並簽署合同,在特定日期(稱為交接日期)按照商定的規格建造房產後,買家將支付餘額。
公寓價值的下降和高利率使人們難以融資和完成交易。在某些情況下,該單位已經掉價太多,銀行只會根據房產的當前價值提供貸款。如果買家同意支付 100 萬元,而房產現在的價值降低了,銀行只會按當前的價值批出抵押貸款。買家需要自己補上餘額,而他們也無力承擔。
由於資金上遇到問題,導致無法完成交易,開發商也會因為無法交接遭受損失,所以這些買家會被開發商起訴,不僅訂金可能被開發商沒收,還可能惹上官司,並被要求賠償大筆毀約金。大部份這類買家由於缺乏資金無力償還而慘變負債。
合法途徑解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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