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加拿大欠下债务,以为可以一走了之,他们选择离开加拿大一段时间,误以为债务在两年之后便会失效。但实际上,根据法例债主可以每两年向法庭重新申请向欠款人追讨欠债;换言之,欠下的债务并不会随欠款人离境一段时间而消失。
选择一走了之的人当中,有些可能是因为不想负责任;而另一些则可能因为在生活各方面发生太多事情,令他们分身乏术,无暇兼顾解决所有问题。他们误信坊间谣传,以为只要离开加拿大一段时间,债务就会消失。但实际的情况是,当他们在几年后返回加拿大,很快又会再收到追债的来电及信件,更有甚者,他们存入银行的钱或其他资产一下子不见了,追查之下才发现原来这些资产已被扣除以用来偿还从前的欠债。
也有一些人在赚到钱之后返回加拿大,在准备买房子的时候才想起从前欠下的债务,而有关的欠债非但仍然存在,更累积了很多利息,令债务金额增加了很多。由于要先把债务问题解决才可取得购买房子所需的信贷,他们此时才去想办法解决债务,在这个情况下,就要等最少5年才可以买房子了,因为建立信用需要3至5年时间。
因此,千万别对道听途说信以为真,误以为离开一段时间逃避债务就可以解决问题。真正的情况是,欠下的债务并不会消失,而且拖延愈久,只会令欠款数字愈高。
如果您是上述的情况,但又不想申请破产,可以考虑以债务重组方式解决问题。债务重组是您和债权人之间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可以减低欠债本金并停止利息,让您以负担得起的每月还款,以5年时间还清欠债。视乎资产、入息及债务数目而定,有许多个案,都可以实现“一元债务,三毛解决”─ 换言之,只需偿还债务的30%便可解决该笔欠债,而最好的消息是让您可以保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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